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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案例

对裁判犯规的判罚为何在足球规则中几乎不予追究?

2026-05-20

在足球比赛中,裁判是规则的执行者,其判罚具有最终效力。因此,“对裁判犯规”这一说法本身存在概念混淆——球员不可能因“犯规”而直接针对裁判,但若出现辱骂、推搡、故意冲撞裁判等行为,则属于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,规则中不仅会追究,而且处罚极为严厉。

公众有时误以为裁判被侵犯却未受处理,实则多因信息不对称或判罚延迟。例如,比赛中球员对判罚表达不满时做出激烈手势或言语,若未达到侮辱或攻击程度,裁判可能仅口头警告;但若回放显示有明显冒犯(如使用侮辱性语言、肢体接触),赛后纪律委员会通常会追加停赛或罚款。这类后续处罚往米兰体育APP往不在比赛直播中呈现,造成“未被追究”的错觉。

规则如何界定对裁判的不当行为?

根据《足球竞赛规则》第12章,任何对比赛官员(包括裁判、助理裁判、VAR等)实施暴力行为、言语侮辱或挑衅,均属“可罚令出场的犯规”。一经认定,球员将被红牌罚下,并可能面临额外禁赛。例如,2022年英超埃弗顿球员理查德森因赛后指责裁判“腐败”,被英足总追加停赛两场并罚款。

真正“几乎不予追究”的情况并不存在。问题的核心在于:是否构成规则定义的违规行为。轻微的情绪宣泄与恶意攻击之间存在明确界限,裁判和纪律机构会依据行为性质、意图和后果综合判定。因此,并非不罚,而是必须符合规则中的具体要件才会触发处罚机制。

对裁判犯规的判罚为何在足球规则中几乎不予追究?